【農機網 通知公告】 冀農機管發〔2020〕19號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農業農村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相關農機產銷企業:
2019年4月30日,山西省晉城市農機局暫停青島隆碩農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隆碩公司”)生產的4QZ-2200青
飼料收獲機的補貼資格,暫停期為3個月,山西省農農業機械發展中心據此做出相應聯動處理,按規定暫停青島隆碩公司所有產品在山西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我省于2019年5月15日印發《關于對青島隆碩農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有關產品補貼違規問題進行聯動處理的通知》(冀農機管發〔2019〕35號)進行了聯動處理,并做出暫停青島隆碩農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產品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3個月處理決定。
2019年8月,山西省晉城市農機局恢復青島隆碩公司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對青島隆碩農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和長治市鑫浩農業機械銷售有限公司做出進一步處理的通知》(晉農機裝函〔2019〕36號)決定恢復青島隆碩公司所有產品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格。
近日,青島隆碩公司向我省遞交了申請。經研究決定,恢復青島隆碩公司所有產品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格。
產銷企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強化誠信建設,在參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義務,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各市農機部門要做好監管工作,組織所轄縣做好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恢復后的銜接工作,確保補貼資金安全。
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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